2024年最低收購價中晚秈稻收購政策解讀
問題1:國家中晚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時間和收購價格是多少?
《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下簡稱 《預案》)和《湖北省2024年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規定:中晚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1.29元/斤。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按每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標準品的到庫價。
問題2:最低收購價啟動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在預案執行期間,根據省發改委出具的稻谷市場價格連續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相關監測證明,中儲糧湖北分公司會同省發改委、省糧食局、省農村農業廳、省農發行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經中儲糧集團公司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后啟動;也就是說 “執行時間”不等于“啟動收購時間”。當市場收購價格高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格時,根據省發改委出具的價格監測證明,立即停止收購,達到預案規定的截止日期,也必須立即停止收購。
問題3:標準品糧食和質價標準具體是什么?
《預案》和《工作方案》都有明確規定,最低收購價是直接收購三等標準品糧食的到庫價。
那么何為三等標準品糧食?通俗來講就是指收購的質價標準,收購入庫的最低收購價中晚秈稻應為2024年生產且質量符合三等及以上國家標準,稻谷具體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GB1350-2009)執行。具體質價標準為:
食品安全指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非標準品糧食最低收購價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印發<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糧發〔2024〕198號)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4:《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24〕198號)主要內容是什么?
該規定是糧油質量控制、依質論價和非標準品糧油的處理依據。其明確要求:糧油購銷按標準中的等級指標確定等級,以其余指標作為增扣量的依據,收購和銷售的糧油不符合糧油質量國家標準的應當整理達到標準,整理后仍未達到標準的,可采取降等、扣量等辦法處理。在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過程中,主要增扣量項目及規定有:
水分:以標準規定的水分限量為基礎,實際水分含量高于標準規定水分限量的糧食,每高0.5個百分點,扣量0.65%;實際水分含量低于標準規定水分限量的糧食,每低0.5個百分點,增量0.65%;但低于標準規定指標2.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不再增量。高或低不足0.5個百分點的,不計增扣量。
雜質:以標準規定的雜質限量為基礎,實際雜質含量高于標準規定雜質限量的糧食,每高0.3個百分點,扣量0.3%;實際雜質含量低于標準規定雜質限量的糧食,每低0.3個百分點,增量0.3%。高或低不足0.3個百分點的,不計增扣量。
整精米率:整精米率低于標準規定整精米率限量的糧食,以標準規定的整精米率限量為基礎,每低2個百分點,扣量1.5%。低不足2個百分點的,不計扣量;高于標準規定整精米率限量的,不增量。
整精米率、谷外糙米含量、黃粒米含量、互混率不符合糧食質量國家標準5等質量規定的糧食,不得作為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即整精米率不低于38%、谷外糙米含量不高于2%、黃粒米含量不高于1%、互混率不高于5%。
問題5:農民售賣的糧食是否為標準品?
近年來,隨著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農民糧食經紀人蓬勃發展,為種糧農民提供了便利,其走村串戶的糧食收購價格是自主協商形成的,與最低收購價概念是不同的。《預案》和《工作方案》對最低收購價收購質價政策、水雜增扣量方式等均有細致規定,并要求所有執行最低收購價的庫點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張榜公布相關政策信息,農民可以放心售糧。需要明確的是,收購入庫的最低收購價糧食應為2024年生產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國家標準,大多數農戶銷售給經紀人的糧食,其水分和雜質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需對其進行水雜扣量,導致價格低于國家最低收購價。為了促進售糧農民增收,請農民對雜質和水分超標的稻谷,在售糧前進行清雜和水分整曬。
問題6:對不符合最低收購價質量標準要求的糧食收購應如何處理?
《預案》和《工作方案》規定,對四等及以下的糧食由地方政府組織引導實行市場化收購。對于商品糧食市場化收購行為,可參考借鑒《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24〕198號)的有關標準執行。
問題7:今年有哪些便民服務舉措?
一是密切跟蹤市場動態,強化監測預警,在糧食收獲農時,及時通過網站、公眾號、鄂州日報等新媒體發布糧食收購標準、政策及企業信息。二是督促收儲庫點和收儲企業嚴格落實最低收購價政策,在收購現場醒目位置統一張貼《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價公告》,設立樣品臺、咨詢處,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讓農民了解政策和質價標準,賣“明白糧”;三是督促產后服務中心,積極開展“五代”服務,為農民提供惠民烘干、清雜服務,幫助農民排憂解難、減損增收。四是引導種糧大戶、糧食收購企業推廣應用“惠三農”App預約售糧系統、“易糧通”微信小程序等,讓更多農民在家就可以了解排隊情況、實現預約售糧,少跑路、少排隊、快售糧;五是要求收儲企業在售糧高峰期,增加收購設備、增強卸車能力,早開門晚收秤,盡量減少排隊時間;六是對種糧大戶實行預約售糧,對脫貧戶售糧開辟綠色通道,提升一站式服務中心功能,為售糧農民提供休息場所,免費供應茶水、常用藥品等,讓售糧群眾交“暖心糧”。
問題8:今年對糧食購銷有哪些監管舉措?
市發改委將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加強收購期間的督導巡查,及時協調解決收購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堅決防范區域性、階段性農民“賣糧難”等現象發生。不折不扣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持續強化糧食流通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加強“四不兩直”等暗查暗訪,發揮12325糧食監管熱線作用,堅決查處以陳頂新、以次充好、先收后轉、虛假收購、拖欠糧款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壓級壓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誠信經營、公平交易的市場秩序。堅決打擊“打白條”、拖欠售糧款、壓級壓價、坑農害農等違規行為。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強化收購企業“兩個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 “兩個安全”。
問題9:農民有哪些舉報投訴途徑?
鄂州市發改委為維護種糧農民利益,我們將在收購網點及時公布政策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及時處置問題線索,嚴格執法,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警示作用,形成震懾效應。
監督單位:鄂州市發改委
政策咨詢電話:027-60830561
監督舉報電話:027-60830613